点击右侧免费下载PDF完整版标准文件:DB14/T 2796-2023 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指南.pdf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晋来检(山西)质量智慧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山西安弘检、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晋检(山西)产教融合投资运营有限公测技术有限公司、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牛伟平、成晓英、武喜明、宋云峰、张洪亮、杜东升、郭沐昀、武海波、陈彦华。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的基本要求、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结果评价和公开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来推动综合能力建设。对于为市场提供服务但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利用自有渠道或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自我声明诚信公开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308/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GB/T 36308-2018,定义3.1]
3.2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对其诚信承诺及人员配置、业务范围、综合能力和运行机制等进行公开,以提升公信MNAISTAND力,接受各方监督的行为。
3.3第三方平台监管部门、行业学(协)会等独立于检验检测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的主体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服务的媒介,包括互联网平台、信息化平台等。
3.4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包括检验检测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和资质认定主管部门。
4.基本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公开时应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免费公开的原则。
5.公开内容
5.1声明检验检测机构宜作出自我公开声明。见附录A。
5.2基本信息
5.2.1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机构名称及地址;
b)法定代表人信息;
c)业务联系人信息;
d)实验室面积;
e)实验室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台(套)数。
5.2.2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a)技术负责人信息;
b)授权签字人信息;
c)拥有专业职称人员信息。
5.2.3检验检测机构业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a)检验检测能力和领域;
b)执行标准。
5.2.4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运行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a)运行管理制度;
b)负责部门及职责;
c)监督投诉渠道。
5.3业绩信息检验检测机构运行业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a)上年度工作业绩;
b)收费标准;
c)能力验证情况;
d)年度报告。
5.4其它信息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其它有助于诚信建设的内容。
6.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