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移动检测车,没有固定场所是否可以通过CMA?
答:准则说4.3.1应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地点的场所。
移动检测车是可移动的场所,但是不能这么简单的认为是可以申请的,如果这么做不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在申请CMA时,要填写很多相关场地面积,言外之意,不能填写没有吧?然后还有场地产权的问题。所以如果只有移动检测车没有租场地,那估计不行,其他工作很难开展的,例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人员社保,设备检定等都不能操作。
二、软件测量领域的期间核查应该怎么做?
答:这个领域比较特殊,因为很多东西不能计量,不能定量,很多检测都是用核查来做的。测试软件的硬件和软件都是实验室的设备,要做期间核查。
最常见的是比对,例如,测定一个“确定在有问题的软件”,看是否能测得出来这个软件的问题,如果能,那就是可以的。可以通过时间比对(一段时间做一次),人员比对,多设备比对,多实验室比对等。
三、如果检测结果在检出限和定量限之间,该如何报结果?
答:如果标准中明确给出了报告方式,那参照标准即可。如果标准没有具体说明,<定量限,同时备注上检出限为多少。例如某次测试结果为4,方法检出限是2,定量限是6,此时报告结果为:<6(LOD=2)
此时测试结果为4表明,可以明确知道被测物质确实存在,但是具体是多少并不清楚(即,大于检出限,小于定量限)。
四、对于来样检测,实验室自己没有去采样,客户送样过来的,这样的报告有什么注意事项吗?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医院送过来一瓶水,让分析其中某一项指标,报告中能否体现客户在送样时记录上留下的信息,比如采样的地点,采样的具体时间点,是否加保护了剂等等,另外有没有对送样单位是否具备此项检测的采样资质和能力有没有要求?
答:委托合同和报告中都要备注清楚以下两点:
1、实验室要备注只对收样结果负责。
2、声明客户提供信息,实验室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样品在实验室流转,样品标识上可以体现客户名称吗?
答:最好不要体现,主要目的保证公正性,不让实验人员知道样品是从哪里来的,是谁的,避免区别对待。
六、原始记录是按批次写结果,还是每个委托单单独一份原始记录?
答:建议每个委托单单独一份原始记录,如果客户来查阅记录,不能让客户看到别人的记录。可以按批次进行检测,在记录整理时候,尽量按照委托单,分开存放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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