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起截止至今日,已注销60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详细公告如下:
一、北京:关于注销49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北京京畿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等49家机构(名单见附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和证书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单位名单
二、江苏省:关于注销11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江苏中衡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1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
1、江苏中衡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001340114);
2、江苏省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眼镜产品质量检验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21110641);
3、苏州环亚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08110536);
4、江苏成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21340588);
5、宏驰(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21340071);
6、江苏浩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01340080);
7、宿迁市明鑫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021342256);
8、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07030172);
9、南京启迪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012340084);
10、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10340209);
11、江苏省南京市公路管理处公路科学研究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001340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