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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注销、扩项及新办

时间:2024-05-30    来源:    作者:仪多多     

截止到今日,江苏、上海、山东、辽宁、贵州五省份发布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注销及行政许可公示:

 37家企业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家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全部通过

完整通知如下:

一、江苏关于注销泰州远通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现依申请注销泰州远通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

 

二、上海关于2023年下半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的公告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中冶检测认证(上海)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现将注销证书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三、山东关于对2024年4月行政许可审批情况的通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近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4月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工程监理资质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批,现对2023年11月-2024年4月注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四、辽宁关于2024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大连长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712。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五、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5月第3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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