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侧免费下载PDF完整版标准文件:DB3201T 1211-2024 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量核定技术规程.pdf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建科鉴定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季柳金、李林、万霆、谢莺子、蒋冬梅、谢文婷、陈建宇、高远、徐晓荔、张帆、袁浩、徐翔、胡明明、金顺、单俊达、许桥伟、左萍萍。
1.范围
本文件从基本规定、核定程序、核定内容、核定方法等方面规定了既有公共建筑(群)实施节能改造或采取节能管理措施的节能量核定具体工作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等进行能效提升的节能效果核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80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建筑能耗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建筑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能源,用以维持建筑环境的能源消耗(如供暖、制冷、通风和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商业、酒店、医疗、体育、文化等)的能源消耗。不包括特种功能用能系统的能耗(包括医疗卫生建筑的大型医疗设备与系统、科研教育建筑的大型实验仪器与系统、信息数据中心的大型机房设备与系统等)。
3.2公共建筑能效提升 public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retrofitting
对既有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等实施节能、节水改造的活动。
3.3项目边界 project boundary
实施能效提升所影响的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范围和地理位置界线。本文件中,除特殊说明外均为项目边界内的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
3.4基准期 basel ine period
能效提升措施实施前用以比较和确定项目节能量的时间段。
3.5核定期 reporting period
能效提升措施实施后用以比较和确定项目节能量的时间段。
3.6基准期能耗 basel ine energy use
基准期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源消耗量。
3.7核定期能耗 reporting energy use
核定期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源消耗量。
3.8基准期水耗 baseline water use
基准期内,建筑或各用水设备(系统)的水资源消耗量。
3.9核定期水耗 reporting water use
核定期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水资源消耗量。
3.10预评估 pre-evaluation
在建筑能效提升措施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及预期节能效果进行评估的活动。3.11终评估 final evaluation
在建筑能效提升措施实施完成且正常运行后,对项目节能措施实施情况及节能效果进行评估的活动。
3.12节能量 amount of energy-saving
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条件下,核定期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能源消耗减少的数量。
3.13节水量 amount of water-saving
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条件下,核定期内建筑用水消耗减少的数量。
3.14节能率 energy-saving ratio
项目节能量与基准期能耗的比值。
3.15节水率 water-saving ratio
项目节水量与基准期水耗的比值。
3.16综合节能率comprehensive energy-saving ratio
项目节能率与节水率折算成的节能率之和。
3.17账单分析法 bill analysis method
通过收集建筑能效提升措施实施前后的能源(电、天然气、水等)账单,分析建筑能效提升措施实施前后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实际能耗以核定节能量的节能效果评价方法。3.18测量计算法 measurement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