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惟展电梯有限公司、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普来特富(上海)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台湾永佳捷电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尧、黄忠林、陈洁、杨文宗、陈永阳、黄永盛、卢松俊、吴城汀、谢文土、徐孝乐、彭林辉、刘季能、孙朝志、黄伟、杨静、孙良艳。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峡两岸电梯检测服务的基本要求、办公场所、服务人员、服务项目、服务评价、申诉与投诉、服务监督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检测单位在海峡两岸开展的电梯检测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42投诉处理指南
GB/T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3.术语和定义
GB/T20000.1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使用单位 owner
实际行使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注:台湾地区指业主或管理人。
3.2电梯检测 lift examination
检测单位与使用单位按照服务协议约定,通过资料审查、实物检查、试验等方式确认电梯质量安全状况的活动。
3.3电梯检测备忘录 lift examination memorandum
检测人员在现场检测项目完成后,向使用单位出具反馈电梯检测情况的表单。
注:台湾地区为电梯检查会勘纪录表
4.基本要求
4.1在海峡两岸标准共通试点从事电梯检测的单位应经两岸电梯主管部门核准或许可,并在核准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电梯检测工作。
4.2电梯检测单位应配备与检测服务相适应的服务设施和服务人员。
4.3电梯检测单位应建立与检测服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检测作业指导书、检测管理规定以及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4电梯检测单位应配备与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
4.5从事电梯检测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梯检验员或检查员资格。
5.办公场所
5.1检测单位应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宜包括档案室、专用仪器设备室、办公室等。
5.2办公场所应设置业务办理标示牌、在岗人员指示牌。
5.3办公场所应公示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及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工作时间、投诉方式、服务电话等。
5.4办公场所宜配备安防与应急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6.服务人员
6.1服务人员应包含但不限于办公场所业务受理人员和现场检测人员。
6.2服务人员应遵守检测单位规定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服务。
6.3业务受理人员应培训上岗,培训宜包括业务办理流程、礼仪培训和普通话培训等内容。
6.4业务受理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牌,不应从事与业务受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6.5检测人员在现场检测时,应配备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遵守检测现场明示的、检测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规定。
6.6对服务过程中涉及使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服务人员应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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