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依据JJF 1002一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编写。
本规程代替JJG(交通) 072一2006《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与JJG(交通) 072一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概述(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3章);
——更改了主燃烧室、二次燃烧室的计量性能要求(见3.1、3.2,2006年版的4.14.2);
——删除了电子天平的计量性能要求(见2006年版的4.3);
——增加了称重系统、计时系统的计量性能要求(见3.3、3.4);
——更改了通用技术要求(见第4章,2006年版的第5章);
——更改了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结果处理、检定周期(见第5章,2006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检定记录表(见附录A,2006年版的附录A);
——更改了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检定证书内页参考格式(见附录B,2006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参考格式(见附录C)。
本规程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G(交通)072—2006。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 概述
燃烧法沥青含量测试仪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加热器加热空气至规定的燃烧温度后,将沥青混合料放入主燃烧室中充分燃烧,二次燃烧室对沥青混合料在主燃烧室燃烧后产生的烟气进行二次燃烧。通过计算沥青混合料中沥青结合料质量与沥青混合料总质量的比值得到沥青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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