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在西南五省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的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为进一步优化川渝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西南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印发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适用对象。即在西南五省区域内已有检验检测机构需跨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在分支机构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按照自愿原则,向主机构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局提交扩项申请。。
二是明确资质认定条件。即分支机构应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检验检测对象应为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需符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含补充技术要求),需属于资质认定受理的检验检测对象范围;分支机构需与主机构实行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分支机构还应符合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的要求。
三是明确了办理流程。按照自愿原则,由主机构提出资质认定申请,主机构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局3个工作日内商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局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局组建联合评审组按照资质认定的一般程序办理。
三、答疑解惑
(一)西南五省区域外是否可以实行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
西南五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仅适用于主机构、分支机构均在西南五省区域内且跨省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西南五省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必须实行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
不是必须实行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三)怎么理解分支机构应符合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要求?
目前,各省市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范围存在部分差异,在主机构所在地列入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项目,分支机构所在地可能不需要,此类项目就不能在主机构所在地申请资质认定;各省市在对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把握上也存在细微不同,分支机构需同时满足所在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