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试点探索全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新机制,为资质重新核定工作提供实践经验,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行为,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高水平建设工程质量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试点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3月16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调整)。
(二)试点机构:海南省工程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三)需求目标:测试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系统和检测机构资质申报系统的各项功能,确保系统功能齐全有效,满足资质核定要求。测试检测人员职业评价、专家评审等工作流程运转效率,确保各项流程统一规范、有序运转、协同高效。
三、试点工作内容
(一)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
对试点机构的检测人员进行职业能力评价,检验能力评价系统功能是否完善,能力评价流程是否顺畅,考核标准是否公正、统一。
(二)资质核定材料审查
对接政府审批部门,通过资质申报平台对试点机构的资质核定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审核,检验资质申报平台系统各项功能是否完善,确保资质核定材料审查环节的规范性。
(三)资质核定专家评审
材料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对试点机构进行现场评审,重点核查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检测能力、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新资质标准要求。明确专家评审的标准,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统一。
四、工作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计划于2025年2月20日启动,3月16日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月20日-2月24日)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2、与试点机构沟通,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和流程。
3、组织试点机构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其熟悉职业能力评价系统和资质申报系统的使用方法。
(二)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2月25日-3月9日)
1、组织开展试点机构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完成检测人员理论、实操和答辩评价。
2、系统开发单位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时调整和优化。
3、形成试点机构能力评价结果。
(三)材料审查(3月10日-3月11日)
1、试点机构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提交资质评定申请。
2、行政窗口收件和审批办受理办件。
3、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对材料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试点机构,指导其修改完善。
(四)专家评审(3月12日-3月14日)
1、从省外优秀专家和我省专家库中选择政治过硬,专业技能突出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试点机构进行现场评审,核查其资质条件、检测能力、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新资质标准要求。
2、评审组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试点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报评审组审核确认。
3、资质重新核定结果以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为准。
(五)总结(3月15日-3月16日)
1、汇总试点工作情况,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2、分析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系统优化和流程改进建议。
3、为全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试点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推进各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同联动
系统开发单位需安排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试点工作,确保职业能力评价系统和资质申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及时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我厅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与试点机构、系统开发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
本次试点工作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试点机构正式重新核定资质,通过即予以换证。参与本次试点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资质核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全省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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