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0491——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与GB/T 20491——200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中删除了“钢渣粉可与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复合的产品”;
——定义和术语中删除了“比对样品、受检样品、比对胶砂、受检胶砂、活性指数、流动度比”的定义;
——钢渣粉的定义中“粉磨时允许加入适量符合GB/T 5483 的石膏和符合JC/T 667”的水泥粉磨工艺外加剂,改为“粉磨时允许加入符合GB/T 26748 的水泥助磨剂”;
——钢渣粉的比表面积由“一级、二级比表面积均不小于400 m²/kg”改为“一级、二级比表面积≥350 m²/kg。”(见表中);
——钢渣粉的密度由“不小于2.8 g/cm²”改为“≥3.2 g/cm²”;
——钢渣粉的溶离氧化钙含量由“不大于3.0%”改为“≤4.0%”;
——删除了钢渣粉的碱度系数的定义和指标;
——增加了钢渣粉氯离子含量指标,且值≤0.06%;
——流动度比由“不小于90”改为“≥95”;
——钢渣粉的安定性中压蒸法由“当钢渣中MgO含量大于13%时应检验合格”改为“6 h 压蒸膨胀率≤0.50%”(如果钢渣粉中MgO含量不大于5%时,可不检验压蒸安定性);
——游离氧化钙含量的测定参照方法由“YB/T 140(钢渣化学分析方法)”改为“YB/T 4328《钢渣中游离氧化钙含量测定方法》”;
——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含水量的试验方法“按照GB/T 18046——2000 附录B的规定进行”改为“按GB/T 51003——2014 附录C进行”;
——活性指数与流动度比的试验方法“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改为“按GB/T 51003——2014 附录B进行”;
——安定性的测定改为“压蒸法检验按照 GB/T 750进行,压蒸时间为 6 h。沸煮法检验按照GB/T 1346中试饼法的规定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增加了压蒸安定性项目;
——判定规则中不合格品要求中增加了“除安定性指标外,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活性指数复检后可降级使用。安定性不合格不可复检,作为不合格品”;
——包装由“钢渣粉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每袋净质量不得小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其总质量不得小于标志质量的20倍,”改为“钢渣粉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每袋净质量50 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其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 kg(含包装袋),其它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删除了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