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 抗疫仪器设备将迎来采购大潮
近日,财政部接连发布两则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将给与政策性补助。支持各地更好地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势头。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给予补助。中央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地方后由地方财政统一分配。”据悉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预拨了部分资金。
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则对资金保障的细节作出了三点明确要求:第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调度拨付资金,必要时可采取预拨、垫付等措施,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第二,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协调人民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经办财政专户业务的商业银行等,开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及时足额支付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第三,省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各市县库款情况,督导疫情防控任务重、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市县科学调度资金,并适时予以专项调度支持,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支出需要。
鉴于新冠疫情仍然汹涌,预计财政部的这两则发文将给核酸检测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CT、红外测温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等一系列相关抗疫一线检测仪器,以及口罩、呼吸机等相关防控物资、设备等的采购带来重要新一轮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