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与GB/T 18921-20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景观湿地环境用水(见3.5);
——删除了悬浮物、溶解氧、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4项指标及选择控制项目(见2002年版的4.1和4.2);
——修改了部分水质指标值,包括BOD、浊度、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色度(见第4章,2002年版的4.1);
——修改了景观湖泊类水体的水利停留时间,删除了景观河道类水体水力停留时间和换水方式,增加了有关景观水体中设置标识的规定(见5.2和6.1,2002年版的5.2,5.3和5.5);
——修改了水样取样要求和跟踪监测内容,并修改部分水质指标监测频率和监测分析方法(见7.1,7.2,7.3和7.4,2002年版的7.1,7.2,7.3和7.4);
——删除了“标准实施与监督”(见2002年版的第8章)。
GB∕T18921-20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