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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0-05-28    来源:仪器网    作者:仪多多商城     
【导读】农产品包括粮食、蔬菜、肉类、水产等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未经加工的产品。

  农产品包括粮食、蔬菜、肉类、水产等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未经加工的产品。农产品的生产不仅关系着居民的“菜篮子”问题,还与我国粮食安全、农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有着密切的联系。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也不仅是满足消费者对“舌尖上的安全”的追求。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在产品中非法添加剂等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的问题之一,也是对消费者健康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无论是蔬菜中的农药超标还是水产肉类的抗生素问题都多次引起过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我国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制定了1万多项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农业行业标准,以及近1.8万项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在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的努力下,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上升,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近五年稳定在96%以上。

  5月25日,农业农村部下发方案,在全国部署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该行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

  据了解,“利剑”行动包括三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利剑1号”行动针对蔬菜水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农药、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未按国家有关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和猪牛羊肉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使用未批准的药物及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行为;“利剑3号”行动,以养殖水产品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品,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利剑”行动的开展要求各地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水平有了较高的要求。近两日已经有多地发布招标项目,采购农产品质量检测相关仪器,包括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华安县农业农村局等,“利剑”行动也为分析仪器行业带来了大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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