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变形观测方法;5、基准点布设与测量;6、场地、地基及周边环境变形观测;7、基础及上部结构变形观测价;8、成果整理与分析;9、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价;10、施工质量综合评价。
现批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8-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