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原位热脱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生态环境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节选该标准部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 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调试、运行与维护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 维护的参考依据。
规范性引用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 15 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T 12917 油污水分离装置》、《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HJ 1095 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38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HJ 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5.6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等等。
原位热脱附
向地下输入热能,加热土壤、地下水,改变目标污染物的饱和蒸气压及溶解度,促进污 染物挥发或溶解,并通过土壤气相抽提或多相抽提实现对目标污染物去除的技术。
原位热脱附工程实施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目标污染场地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收集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a)场地污染特征,包括污染物及浓度分布、污染深度、范围等;
b)场地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层结构,土壤渗透性、导热导电特性,地下水 位、流向等;
c)区域气象气候条件,包括气温、降水量、主导风向等;
d)地下构筑物及分布;
e)地块用途(现状及规划);
f)周边敏感点及分布,包括居民点、地表水源地及地下水源地等;
g)能源供应条件,包括燃气、电力、蒸汽供应等。
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主要包括:
a)废气:包括热脱附产生的废气、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等。废气 污染物主要包括原位热脱附修复涉及的目标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
b)废水:包括蒸汽冷凝水、抽出的污染地下水、钻井产生的废水、井点降水、清洗废 水等。废水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原位热脱附修复涉及的目标污染物等。
c)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包装材料、安装废料、钻井产生的泥浆,以及废水处理 产生的污泥及冷凝废油/废液、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
工艺流程
根据加热方式的不同,原位热脱附可采用热传导加热、电阻加热以及蒸汽强化抽提等 单一或几种技术联用。
原位热脱附系统主要包括加热单元、抽提单元、废气废水处理单元和监测控制单元等。 加热单元包括供能系统和地下加热单元;抽提单元包括地下抽提和地面抽提单元;废水废气 处理单元包括冷凝、气液分离和废水废气处理等单元;监测单元实现对温度、压力和运行参 数等的监测;控制系统实现各生产工艺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的控制。
原位热脱附的工艺流程为:在污染区域范围内设置加热井或电极井,对目标污染区域 的土壤或地下水进行加热,达到污染物的挥发温度,再利用真空抽提井对气相/液相的污染 物进行抽提,通过冷凝分离,再对提取出的气体和液体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达标排放。 具体工艺流程见图 1
热传导加热技术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燃气热传导的主要工艺设备有燃烧器、助燃风机、抽提泵、气液分离器、温度、压力 监测仪等。
电阻加热的主要工艺设备
有配电柜、可调式控制电源、抽提泵、气液分离器、温度检 测仪等。主要材料有电极、电缆、电极井填料、管材等。
蒸汽强化抽提技术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蒸汽强化抽提技术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蒸汽锅炉、蒸汽输送管道、蒸汽注入井、抽提泵、 气液分离器、温度、压力监测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