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质监局加强质量技术供给,在计量领域新建1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由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全部考核通过。
这1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包括:煤中全硫测定仪检定装置、液化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装置、透射式烟度标准装置、滤纸式烟度、汽车底盘测功机检定装置、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装置、平板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装置、轴(轮)重仪检定装置、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装置、机动车前照灯检验台检定装置、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装置、滑板式汽车侧滑台检定装置、血液透析校准装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校量标准装置和硅酸根分析仪检定装置。
以往涉及以上15项标准领域的工作,乌兰察布市内企事业单位都要依托呼市、包头以及北京等地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这些标准建成后,标志着乌兰察布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具备了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可有效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为乌兰察布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目前,乌兰察布市质监局直属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增加到95项,可开展140多种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基本上可以满足全市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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