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对GB 912——200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和GB/T 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进行合并修订。
本标准代替 GB 912——200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和 GB/T 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与 GB 912——2008和 GB/T 3274——2007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长度修改为不得超过每卷钢带总长度的6%(见5.6.4);
——增加内在质量要求(见5.7);
——扩大检验批重,修改为按炉组批(见7.2)。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徐源、杜大松、朴志民、师莉、张维旭、邓翠青、方拓野、刘建丰、刘美红、苏皓璐、唐志刚、李泽瀚、翟利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912-1989、GB 912-2008.
——GB/T 3274-1988、GB/T 3274-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