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本标准与 GB/T 1596——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对比样品:符合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改为“对比水泥:符合 GSB 14——1510规定,或符合 GB 175 规定且同时满足本标准中相关要求的 42.5 强度等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见3.2,2005版的3.2);
——在技术要求中,“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增加了“SiO₂、Al₂O₂、Fe₃O₃总质量分数、密度和强度活性指数指标”;Ⅱ级粉煤灰的细度指标由原来的“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25¥”改为“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Ⅲ及粉煤灰烧失量由“不大于15.0%”改为“不大于10.0%”(见6.1,2005年版的6.1);
——在技术要求中“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增加“SiO₂、Al₂O₂、Fe₃O₃总质量分数和密度”指标(见6.2);
——将放射性指标由“合格”改为“符合 GB 6566 中 建筑主体材料规定要求”(见6.2,2005年版的6.2);
——当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工艺时产生的粉煤灰需检测半水亚硫酸钙含量,增加了规定指标及实验方法(见6.4和7.5);
——增加了放射性试验样品配比(见7.9);
——粉煤灰需水量试验中对比水泥胶砂流动度由“130mm~140㎜”改为“145mm~155mm”,同时修改了试验步骤(基见附录A.3和A.5,2005年版的附录B.3和B.5)。
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