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量子信息科学:从“理想王国”到“现实王国”;“悟空”获得精确高能电子宇宙线能谱等12项获中科院2017年度科技创新亮点成果。高低温复式肿瘤微创治疗设备获批上市;世界首条稀土硫化物着色剂连续化隧道窑中试生产线建成投产等6项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亮点工作。
近年来,中科院通过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的部署和实施,取得了一批重大原创成果,进入科研成果丰产期。
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表示,好成绩主要源于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组织管理,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首先,恪守定位、前瞻部署,与国家科技计划有机衔接。先导专项始终坚持战略性、先导性的定位,在策划立项、咨询论证以及结题验收等环节,充分听取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内外高水平科技专家意见,恪守先导专项的定位,加强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第二,集成优势、开放协同,力求科技创新活动效率最大化。充分发挥中科院建制化优势,遴选相关领域核心关键研究力量组成任务攻关团队。同时,以开放协同的理念,积极吸纳院外优势创新力量参与其中。第三,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提升专项管理效率和水平。遵循科研活动规律,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权责明晰、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与组织模式。第四,放管结合,激发活力,营造宽松的专心致研环境。同时,加强专项监管,探索建立了专项自管、行政部门监管、第三方评价等多重监管体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奖惩追责机制,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地,对于进展不好、实施成效差的先导专项予以中止。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中科院近年来也做了一系列重要部署,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全面深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统筹全院力量,持续推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加强科技成果供给侧结构改革,努力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局长严庆说:“比如,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完善政策环境。我们修订了《中国科学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将科技成果对外投资行为审批权交给院属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院属单位,院属单位还充分行使决策自主权,制定了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通过调整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工作审批权限,简化了管理程序,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此外,还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实现知识价值增值,以及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有效联动,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搭建境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等。”
在这些有力政策和措施的推动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了良好进展。据初步统计,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使社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4080亿元,新增利税503亿元;院所投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007亿元,净利润107亿元,创造就业岗位16万个。
2018年,中科院继续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与美丽中国、健康中国、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密衔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