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住建局获悉,威海市将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事项,从3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要求,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应见证安装制作试件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并填写见证记录,且在幕墙安装施工前进行。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应严把材料进场检验关,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建筑材料须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允许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应对建筑幕墙工程材料进场复验试验项目取样和送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记录,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应见证安装制作试件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并填写见证记录,监控录像存储不应少于6个月。这些试验操作需要在幕墙安装施工前进行,由于设计或材料缺陷导致幕墙性能检测未达到规定值域时应停止检测,修改设计或更换材料后,重新制作试件,另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