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侧免费下载PDF完整版标准文件:GB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pdf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规划控制;5、场地设计;6、建筑物设计;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设计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方面的要求。
2、修改和增加了部分术语。
3、将住宅建筑按成熟分类的方式修改为按高度分类的方式。将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分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两个方面,增加标识系统要求。增加建筑模数和放在避难方面的要求,删除建筑无障碍设施和停车空间等内容要求。
4、将“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改为“规划控制”,并突出规划控制的主要技术内容,增加了“城市设计”和“建筑连接体”两个小节:将原“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并入“建筑基地”小节。
5、建筑布局增加关于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的内容。增加了停车场设计规定。将原竖向设计进行了适当修正调整,增加了地下建筑顶板的绿化工程的要求:对室外管线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正调整。
6、对建筑物的使用人数的确定原则作出规定,补充对地下室的相关要求。对设备层和避难层避难区外布置设备用房增加了相关要求。增加了对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要求。明确楼梯净宽度的概念,增加踏步防滑系数要求。增加了墙身隔声、防渗要求:增加了外墙外窗台防排水构造要求。增加了门窗、幕墙、防滑楼地面、吊顶的神箭要求。新增室内外装修材料的环保要求。增加了对既有建筑改造的要求。
7、增加了居住建筑卧室和起居室、医疗建筑、教育建筑的采光要求;增加了照明的数量和质量指标要求;对人工照明环境也提出了要求。增加了防潮的内容,新增改善室内热环境的被动节能技术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声学设计方面的要求。
8、调整了给水排水专业的技术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集中供热的基本条件,增加既有建筑加装暖通空调设备的要求。对电气专业相关条款进行了完善、调整,增加了明敷接闪器的要求。补充了对燃气的有关要求。
1.0.1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1.0.4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