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生物计量技术委员会对口负责的《洁净工作台测试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成。现将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位专家及委员广泛征求意见。望在百忙之中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寄(或发电子邮件)给全国生物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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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该标准部分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洁净工作台的测试校准,其他类似用途的洁净设施测试校准方法可以参照本规范执行。
洁净工作台(以下简称工作台)是一种箱式局部空气净化设备,由箱体、风机、预 过滤器、高效(或超高效)空气过滤器、照明及电器控制系统组成,在正常工作状态下 能防止来自工作区外部的空气传播污染物通过操作口进入工作区。 工作台按照不同的气流流型分为垂直单向流、水平单向流和非单向流工作台,按照 操作方式的不同分为单面操作型、双面操作型工作台。
校准用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热式风速仪
热式风速仪,经计量校准合格,测量范围(0~1)m/s 时,最大允许误差为±0.015 m/s 或示值的±3%(取较大值)。
烟雾发生装置
包括烟雾发生器及烟雾剂,提供可视烟雾(包括水雾和油雾)。
尘埃粒子计数器
测量范围至少为(0.3~10)μm,经计量校准合格,最大允许误差为±20% FS。
照度计
测量范围至少为(0~1000)lx,准确度等级不低于二级,最大允许误差为±10%。
声级计
测量范围至少为(40~100)dB,经计量校准合格,最大允许误差为±1 dB,分辨 率不低于 1 dB,有“A”计权模式。
高效过滤器检漏仪
由气溶胶发生器和光度计组成。气溶胶发生器,压力调至最小 140 kPa,使用 DOP 或与之相当的液体发生气溶胶;发生器喷嘴浸入液体的深度应不超过 25 mm;气溶胶发 生器的压力计量程为(0~550)kPa,分辨力 7 kPa,最大允许误差为±7 kPa,气溶胶发 生器的压力计应经过计量校准。光度计为线性或对数刻度,可以将过滤器上游气流中浓 度不低于 10 μg/L DOP(或相当液体)多分散气溶胶微粒标示为 100%,能检测 0.001% 同一气溶胶微粒,并且经过计量校准。
高效过滤器计数检漏仪
由气溶胶发生器、颗粒稀释器及计数检漏仪(配有手持式扫描采样探头)三部分组 成。气溶胶发生器产生冷态、多分散的气溶胶,如 DEHS,气溶胶粒径在(0.3~0.5)μm 范围内的集中度≥70%,气溶胶喷雾浓度为 2×109 P/L,经过计量校准。颗粒稀释器稀释 倍率≥70,经过计量校准。计数检漏仪采样量 28.3 L/min,检漏粒径通道包括 0.3 μm、0.5 μm、1 μm、3 μm、5 μm、10 μm,检漏粒径≥0.3 μm,扫描速度在(3~5)cm/s,探 头与过滤器出风面间距(2~3)cm,经过计量校准。
振动测试仪
最小可靠读数为 2.5 μm 均方根(RMS)幅值,或者具有检测此幅值差异的能力, 幅值线性度最大允许误差为±5%FS。
Φ90 培养皿
含营养琼脂培养基、胰蛋白胨大豆琼脂培养基或其他适合普通微生物生长的无抑制 剂和添加剂的培养基。
菌落总数标准物质
应采用有证标准物质验证培养基。
垂直气流平均风速
将洁净工作台的气流流速设置为生产厂商规定的最低值,按下列方式在位于散流装 置下侧 100 mm 且测试区域边界与洁净台的内壁及操作口距离应为 100 mm 的水平面上 确定测量点位置,多点测量穿过该平面的水平气流流速。 a)测量点最少应有 3 排,测量点等距分布,形成的正方形栅格应满足(100~200) mm×(100~200)mm;对于标称宽度不小于 0.9 的工作台,每排最少应有 7 个测量点, 每个测量点重复测量 3 次;对于标称宽度小于 0.9 的工作台,每排最少应有 4 个测量点, 每个测量点重复测量 3 次;如果测试区域边界距工作台的内壁及前窗操作口 100 mm, 上述正方形格栅间距不满足不小于 100 mm 的间隔要求,每排最少应有 4 个等距离测量 点,每个测量点重复测量 3 次;当工作台前窗具有不止一个标称高度时,可能存在的不 同垂直气流网格应满足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