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5677-2007《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与GB/T5677-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金属材料种类和各种铸造工艺方法(见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订货须知(见第4章,2007版第3章);
——增加了射线照相技术分级(见第5章);
——增加了通则(见第6章);
——增加了射线透照技术(见第7章);
——增加了底片评定(见第8章);
——增加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4993:2015《钢铁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本标准与ISO4993:2015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与ISO4993:2015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与ISO4993:201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GB/T23901.1、GB/T23901.2分别代替ISO19232.1、ISO19232.2;
用GB/T 12604.2代替ISO5576;
用GB/T19348.1、GB/T19348.2分别代替ISO11699-1、ISO11699-2;
用GB/T9445代替ISO9712;
用GB/T19802代替ISO5580;
增加了另外6项引用文件;
——修改了范围、订货须知、工艺文件、一次透照最大区域、胶片和增感屏的选择、像质计的使用;
——增加了一些术语和定义、射线照相技术分级、设备与器材、曝光量、曝光曲线、底片质量、底片储存、底片评定、检测记录与报告、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删除了ISO4993:2015中的验收评定标准。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芜湖永裕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天精密机械研究所、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青岛三合山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兴捷、张震、王朝辉、刘佳河、郑志勋、李来平、王汉超、陈辉、叶世中、董彦录、阿拉腾、刘军、张海勋、李明波、穆建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677-1985、GB/T 567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