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2495:2011《核仪器便携式管激发X射线荧光分析仪》。本标准与IEC62495:2011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1923代替了IEC60982:1989;
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3980代替了IEC60692:1999;
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5636代替了IEC61336:1996;
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8268(所有部分)代替了IEC61326(所有部分);
增加引用了GB18871-2002;
增加引用了GB/T31364-2015。
——第3章“术语和定义”,根据本标准采用情况进行了删减及顺序调整;删除了“准直装置”“探测器盒”“电路测量装置”“手持式装置”“测量头”“正常条件下”“便携式装置”“辐射发生装置”“系统屏蔽”“报警装置”“X射线荧光测量系统”共11个术语;
——增加了5.5.2.3“距离传感器”,将5.5.2.2.2和5.5.2.2.3所述两类传感器列为“距离传感器”;——7.2增加了7.2.1、7.2.2、7.2.3、7.2.4,明确了电磁兼容试验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为与现有标准系列一致,将本标准名称改为“便携式管激发X射线荧光分析仪分类、安全要求及其试验”;
——增加了“引言”,将IEC62495:2011中第1章有关标准编制目的和对“便携式管激发X射线荧光分析仪”的简介纳入“引言”;
——第1章“范围”按GB/T1.1-2009要求,增加了“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管激发X射线荧光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安全要求及其试验以及警告标记和指示。”;
——第6章“警告标记和指示”根据我国标准习惯,将标示统一作图表示;
——增加了表A.1,将附录A中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等参数置于表A.1;
参考文献增加列出了本标准参考的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龙、赵京伟、熊正隆、冯旻子、郭静、李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