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主管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机关相关司局要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外文版研制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一、编制原则
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加强重点和基础公益类标准制定,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程度,建立健全满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
(一)产业发展原则。以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和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为目标,加强产业基础、数字化转型、新技术新产业新基建等重点标准制定,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及时复审修订老旧标准,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对稳定和优化产业链供应链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市场需要原则。紧密围绕行业管理,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等活动,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加强市场急需标准的制修订,突出标准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重点突出原则。区分专项标准项目和其他标准项目,着重支持重点、基础公益类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在备注中予以区分,其中重点标准项目根据项目重要程度用1-3个“★”标注,基础公益类标准用“〇”标注。
(四)成体系原则。以各行业(领域)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为指导,加强标准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成体系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充分体现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性和配套性。
二、编制重点
(一)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重点领域的标准项目;
(二)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具有创新技术和国际先进性的标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
(三)基础通用、试验方法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等基础类标准项目;
(四)工程建设、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公益类标准项目;
(五)不适应当前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需要,亟需修订的标准项目;
(六)其他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亟需的标准项目。
三、2021年第一批共安排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521项。其中制定409项,修订112项;专项标准285项,其他标准236项;重点标准188项,基础公益类标准120项,一般标准213项;工程建设标准12项,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90项,产品标准310项,基础标准11项,方法标准92项,管理标准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计划113项,其中翻译现有标准项目89项、同步制定2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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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