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压力容器是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多年来,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以及相应的产品标准。针对压力容器的特点,规定了用于压力容器材料的技术要求。因此,选用压力容器钢材时,应注意如下6个选用原则。
01、选用压力容器材料时,必须考虑容器的工作条件,如温度、压力和介质特征;材料的使用性能,如力学性能、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加工性能,如材料的焊接性能和冷热加工性能;经济合理性能,如材料的价格、制造费用和使用寿命。
02、压力容器用材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压力容器》中所列材料选用。标准中规定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对于超出规定的,应进行具体分析,并进行试验,经过研究以后再决定。
03、钢材的使用温度最高不超过各钢号许用应力中所对应的上限温度。但要注意,碳素钢和碳锰钢在高于425℃下长期使用时,应考虑钢中碳化物的石墨化倾向。奥氏体钢的使用温度高于525℃时,钢中含碳量不应小于0.04%。对于<-20℃的低温容器用材料,还应进行夏比“V”形缺口冲击试验。
04、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的质量及规格符合相应的国标、部标和有关技术条件要求,并应由平炉、电炉或氧化炉炼制。钢材制造厂必须保证质量,并提供质量证明书。证明书中应列出炉号、批号、实测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对奥氏体不锈钢可不提供值),以及熔炼、热处理状态。
05、压力容器非受压元件用钢必须有良好的可焊性。
06、在考虑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有足够的强度情况下,必须考虑它的韧性,以防止在外加载荷作用下发生脆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