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西检测机构资质办理的疑惑,根据网友留言来着,主要是在鉴定资质、风险评估、方法验证、内部评审等九个方面对检测机构资质办理存有疑惑。对此,仪多多根据对广西市场监督局的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对九个方面的疑惑给出了对应的解答,可供参考!
问题一:鉴定资质如何办理?
答:广西住建厅等部门暂时未开通办理鉴定资质的窗口。市场监督局不再颁发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
如果机构想要承接鉴定的业务,如果在人员、设备、能力满足的情况下是可以承接的。但是对授权签字人有一定的要求。2020年12月1号实施的《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要求》中的5.2.3里面的要求是从事建筑结构安全性评定的授权签字人和审核人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资格。
问题二: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如何来做?
答: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的时候应该建立和保持相应的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应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提出对风险分级、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要求和管理,危险材料运输、废物处理、应急措施、安全消防、事故报告的管理要求并予以实施。
公司应持续不断的识别在检验检测活动中存在的公众性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源于公司的检验检测活动,也可能源于公司的所有权、治理方式、管理层、检验检测人员、共享资源、财务合同、投标等其他因素。
建立风险评估的程序可以采用以上列表的形式来做,对于风险的来源、程度和采取的措施来做个分级。
问题三:部分设备温度的检定,目前我们采用内插法进行各个温度点的修正数值,但检定的数据是随机的,内插法就有点不合适了。我们温度的检定采用检定三个温度点,根据三个温度点的修正值根据内插法计算出中间数值的修正值。
答:一般对于温度跨度比较大的设备,不建议只检三个温度点的,需要增加温度点的检定密度,再按照内插法进行修正。对于烘箱类的设备,建议按照规范要求及实验室开展的业务所需的温度点检定。
问题四:质量控制如何跟人员控制相结合,不做重复性工作?
答:在做质量监督时,可以把能力结果监督和人员监督结合在一起。我对于这个问题的方向把握不是清晰,想让提这个问题的同行描述的更清晰一点。
问题五:方法验证,对于化学类试验因为有标准物质的比对,比较好做,但是对于桩基、钢保以及材料类的,没有比对物质的,如何来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给专家呢?
答:像钢保及钢结构探伤,甚至混凝土强度都可以采用标准件来做比对。其他没有标准物质的检测项目可以采用人员比对、设备比对和实验间比对等来进行方法验证。一般提供给专家的资料包括验证计划,验证记录、结果,检测记录、报告,验证分析,实施细则,学习记录,人员技术能力证明等等。
问题六:CNAS实验室和CMA实验室有什么不同?
答:CNAS实验室和CMA实验室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
区别一:评审组织机构的区别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评审组织机构和发证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MA分省级和国家级的,国家级实验室的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非国家级的实验室一般由所在地省级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评审和发证。
区别二:评审原则的区别
CNAS秉承的是自愿、非歧视的原则。
CMA是针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进行的强制考核。
区别三:对实验室的法律地位要求的区别
CNAS认可对实验室的法律地位没有限制,可以是企业内部的实验室,也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
CMA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对象,需要是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政府相关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实验室等。
区别四:报告有效范围的区别
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在其认可范围内出具的带CNAS标识的报告,可在全球的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行(双方签署了互认协议MRA);
通过CMA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在其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报告只在国内有效。
问题七:内审和管评的细节流程和不符合项有哪些?
答:内审范围应覆盖所有检验检测领域和所有关键活动场所,包括非固定场所的检验检测活动和公司所有人员。内审的依据主要是RB/T 214-2017、公司程序文件和管理手册。每年至少1次,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数量。流程包括:内审计划、内审通知、首次会议记录及签到、内审检查表、内审报告、不符合项记录表、跟踪验证附件、末次会议记录及签到,内审报告等。
管评是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和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开展评价的活动,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流程包括:管评计划、管评通知、会议记录及签到表、管评输入报告、管评报告。管评输入报告应在管评报告之前形成书面资料,至少包括RB/T214通用要求。
问题八:扩项网上申请市场监管局流程,和后续建设厅备案流程,需要搜集的资料和流程
答:市场监管局流程:
①登录金质网找到扩项评审界面,按要求填报资料后递交,等待现场评审通知。
②接到评审通知后联系评审组长,配合评审专家完成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③完成现场评审工作,按要求完成整改(若有)
建设厅备案流程及所需的资料:依照桂建管[2013]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桂建质安监[2018]78号《关于推进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远程视频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来开展备案工作。若有分公司,还应按照桂建发[2018]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流程来开展备案工作。
问题九:技术负责人指定代理人的时候,代理人需要什么条件?需要达到和技术负责人同等条件吗(职称、工作经验)?需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吗?技术负责人需要工作经验,本科的5年以上,这个是以什么作为证明?
答:技术负责人代理人不需要到监管部门备案,但是要在体系管理文件中制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像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等。一般情况下可以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相互代理。质量负责人可以做为试验室最高管理者的代理人。技术负责人需要工作经验,本科的5年以上,用学历证明材料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