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环境对仪器设备行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能将这个行业推向巅峰,也能将这个行业拉下神坛。因此,从事仪器设备行业,必须得了解一些相关的国家政策。对此,仪多多整理了以下4个大方面的对仪器设备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较新的国家政策。可供参考!
一、国家重大规划
为落实“十四五”期间国家科技创新有关部署安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重点专项及“揭榜挂帅”榜单。
专项围绕科学仪器、科研试剂、实验动物和科学数据等四个方向进行布局,拟支持39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5.39亿元。此外,拟支持16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4800万元,每个项目300万元。围绕国家基础研究与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需求,以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为突破口,重点支持辉光放电质谱仪、第三代基因测序仪、超高分辨活细胞成像显微镜、核磁共振波谱仪、宽频带取样示波器、高灵敏手性物质离子迁移谱与质谱联用仪、复杂微结构三维光学显微测量仪高端科学仪器工程化研制与应用开发,研制可靠、耐用、好用、用户愿意用的高端科学仪器,切实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二、重点实验室建设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聚焦量子信息、光子与微纳电子、网络通信、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能源系统等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形成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实验室体系。
同时,31省政府工作报告,在2021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中均提及实验室建设。其中,山西、江西、广东等多省将核酸检测实验室及P2/P3实验室建设计划提上议程;北京、安徽、浙江、海南等多省将推进建设相关国家实验室,山西、福建等部分省份将争取或谋划相关国家实验室落户本省;陕西、宁夏、天津等18个省份将新建或筹建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河南、湖北、江苏等省份将培育一批省实验室,且不惜以“高标准”建设,对标国家实验室,以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
三、税收优惠政策
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部署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减税政策。会议指出,从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4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4月2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出台了“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政策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生态环境保护
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推动监测体系统筹融合。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在重点排放点源层面,试点开展石油天然气、煤炭开采等重点行业甲烷排放监测。在区域层面,探索大尺度区域甲烷、氢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全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监测。
1月20日,财政部下达关于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列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排金额,全国共计28亿元人民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