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的要求,对部分条文进行协调性修订;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9条条文的修改,分别是第3.1.3条、第3.9.2条、第3.10.1条、第3.10.2条、第3.10.3条、第3.10.4条、第3.10.5条、第5.4.1条、第12.1.6条。
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2项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工作的函》,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mqiao_cabr@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座12层(联系人:乔雨蒙)。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
附件:附件一,《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