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单位违规经营,虚假报告扰乱市场等问题,共同构成了试验检验检测市场的乱象。通过近日两会上相关政协委员的发言分析发现,这些乱象根本原因其实都是成本低。
当前,我国产品生产企业对质检报告需求量大、检测周期长,而虚假质检报告不送样就可在很短时间拿到合格的质检报告。这令很多生产企业不惜铤而走险,但虚假质检报告对于市场的不良影响却是长久且深远的。
一方面,购买虚假质检报告的生产企业可以大幅减少时间成本,久而久之,企业可能不再重视产品质量从而导致质量成本下降;另一方面,在对生产企业进行体系认证以及评审时,认证和评审专家只关心有没有质检报告,很少去甄别质检报告的真伪。这也无疑加剧某些企业肆无忌惮购买虚假质检报告的乱象。
当然,造成当前市场充斥虚假质检报告的乱象是多方面的。究其原因,首当其冲就是检验检测机构门槛低、造假成本低。
市场上,只要取得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就可以对外出具质检报告,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尤其是小型检验检测机构,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人员职业素质不高等问题。
以计量检定校准报告为例,伪造计量数据仅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获利而言,违法成本显然太低,这导致检验检测机构伪造数据、未检就出具报告等问题屡禁不止。
其次,从监管层面来看,缺乏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机制和渠道。
由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是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定颁发,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管主体涉及市场监管、卫生、环保、消防、住建、交通等多部门,打击虚假报告,惩治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就需要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而对各类检验检测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也往往需要多部门联动。由于存在“信息壁垒”、缺乏业务协同,导致日常监管容易存在漏洞。
再者,从执法层面来看,专业执法队伍的缺失,加大了打击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的难度。
目前各部门并未专门设立虚假质检报告执法队伍,开展此类事件执法大多由各部门行政执法大队“兼职办理”。而虚假质检报告具有一定的隐匿性,且不易取证,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执法,需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此外,还存在相关立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情形,比如现行《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无法有效解决现实问题,存在法律“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