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4162-2008《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与GB/T4162-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将适用范围“直径(厚度)12mm~250mm”更改为“直径不小于6mm”(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b)将“液浸法使用水作为耦合剂”更改为“液浸技术通常使用水作为耦合剂,也可使用机油。”
(见4.2.1,2008年版的4.3.1);
c)增加了其他形式探头(见5.2);
d)更改了“探头晶片直径(边长)”范围(见5.2.1,2008年版的4.5.2.1);
e)增加了对比试块的机加工要求和与被检钢棒的一次底波高度差要求(见6.1);
f)增加了“检测规程”的要求(见第7章);
g)更改了“检测方法”的要求(见8.1,2008年版的5.1);
h)增加了使用DAC曲线或TCG曲线时,对比试块反射体的波高调节方法和DGS方法设置灵敏度(见8.2.5);
i)增加了自动检测时闸门宽度设置的要求(见8.2.7);
j) 更改扫查速度的要求(见8.2.10,2008年版的5.2.9);
k)更改了系统灵敏度复核情况(见8.2.11,2008年版的5.2.10);
1)更改了底波损失的评定方式(见9.2,2008年版的6.2);
m)更改了长条形缺陷的评定方式(见9.4.1.3,2008年版的6.4.1.3);
n)增加了横孔与平底孔之间的关系在纵波检测时可参照使用(见表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宝武特种冶金有限公司、武汉中科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西王特钢有限公司、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奥瑞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经晶、姜毅敏、林光辉、胡小强、王丽娟、车明珍、董莉、林歆博、赵春、韩志雄、封少波、卢玮、薛建忠、支卫忠、桂琳琳、王勇灵。
本文件于1984年首次发布,1991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