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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地下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标准》《装配式混凝士构地下库技术标准》《增强型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标准》等5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DBJ/T14-071-201Q】和增强型复合外模板现浇混凝土保温系统应用
技术规程》(DB37/T5117-2018)同时废止。
以上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名单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11号)的要求,为指导和规范我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保障节能监测系统卫程质量,编制组依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了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州,结合我省实际,修订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IKT14-071-2010)。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语、基本规定、系统设计、施工与调试、竣工验吸系统运行维护等内容。对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工程设计、系统建设:竣工验收、运维管理全过程各个环节
进行了系统规定和要求本标准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完善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术语和基本规定。
2.规范和细化了系统设计过程中前期施工图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3.结合智能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系统架构和整体功能、技术指标作出了基本规定。
4.总结了十年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经验,对工程设计、系统建设、竣工验收、运维管理、数据上报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了修改优化,作出了细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