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通报了一起生态环境领域虚假检验检测典型案例。第三方检测公司接受企业委托后,却在未实施真实检测的情况下,主观故意伪造、变造原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2021年11月1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执法人员赴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为其他相关公司提供检测服务时,存在原始图谱数据直接引用非本次数据到本次检测中情况,并出具检测报告。该公司的行为造成检测项目结果不真实,涉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
经查明,该公司取得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主要从事水质、土壤、废气、噪声等环境检测服务。在受企业委托实施检测过程中,未实施真实检测的情况下,多次伪造、变造原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2020年11月20日,该公司与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环境检测合同,为其提供土壤调查检测服务。该公司在检测过程中,将气相质谱仪往日原始图谱数据直接引用到本次检测中,并出具检测报告,该份报告中检测项目结果不真实。
2020年12月4日,该公司与杭州某水务有限公司签订环境检测合同,为其提供水厂每月废水、淤泥、声环境检测服务。该公司在检测过程中,将气相色谱仪上往日原始图谱数据直接引用到本次检测中,并出具检测报告,该份报告中检测项目结果不真实。
2021年3月12日,该公司与浙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环境检测合同,为其提供土壤污染状况检测服务。该公司在检测过程中,将气相质谱仪上往日原始图谱数据直接引用到本次检测中,并出具检测报告,该份报告中检测项目不真实。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将上述证据材料移交至临平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处理。
临平区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伪造、变造原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罚款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660元。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测技术单位常常受企业委托实施检验、检测,出具合法、真实的检测报告,为企业环保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但在本案中,第三方检测公司接受企业委托后,在未实施真实检测的情况下,主观故意伪造、变造原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侵犯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秩序,是一起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生态环境领域虚假检验检测典型案例。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监测不规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制约了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环境监测机构需要按照环境监测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本案中,监测机构未能对出具检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伪造、编造检测信息,检测机构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联动,加强对监测行业的规范和引导,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违规检验行为,确保监测活动符合规范,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