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6422《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的第2部分。GB/T164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氙弧灯;
——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
——第4部分:开放式碳弧灯。
本文件代替GB/T16422.2-2014《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与
GB/T16422.2-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在“表1”脚注a和“表2”脚注a中增加了关于光谱辐照度“2nm递增测量”的表述(见表1、表2);
b)增加了测量表面最高温度装置的建议(见5.4);
c)更改了表3中暴露循环,仅保留原有的三种暴露循环,删除了方法A中两种黑标温度为(100士3)℃的暴露循环(见表3,2014年版的表3),调整其他三种不控制试验箱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暴露循环为表B.1(见表B.1,2014年版的表3);
d)更改了表4中暴露循环,仅保留原有的三种暴露循环,删除了方法A中两种黑板温度为(89士3)℃的暴露循环(见表4,2014年版的表4),调整其他三种不控制试验箱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暴露循环以及新增两种方法A的暴露循环列为表B.2(见表B.2,2014年版的表4);
e)更改了关于暴露条件设置的规定,并指出黑标温度与黑板温度之间没有关联以及黑标温度计代替黑板温度计使用的条件(见7.6,2014年版的6.6);
f)增加了附录“更多的暴露循环”(见附录B)。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4892-2:2013《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
本文件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本文件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纳入了ISO4892-2:2013/Amd.1:2021的修正内容,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双线(|)进行了标示。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泾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罡助剂有限责任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ATLAS亚太拉斯材料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北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美国Q-Lab公司上海代表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浩江、铁文安、赵磊、王飞、王灿耀、刘罡、杨莉、谢潇、程舸、陆博、蓝先、周业华、王海利、张恒、田小艳、陈国阳、陈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8年首次发布为GB/T9344-1988;
—-1999年第一次修订分为部分出版,本文件对应GB/T16422.2-1999;2014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