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2)93号)要求,我厅于2022年7-8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成都市、阿坝州系统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了成都市、阿坝州23家检测机构,并延伸到检测机构承接第三方检测业务的14个在建项目。从检查情况看,多数检测机构能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性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维护检测市场良好秩序。
被检查的23家检测机构有9家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设备使用记录中无检测样品相关信息、已检样品留存不符合标准要求、收样台账记录的样品与现场样品不符、试验环境不符合标准要求、检测数据不能溯源,涉嫌伪造检测、鉴定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被检查的14个在建项目中有5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记录取样台账、现场试件养护条件不满足要求等;监理单位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涉嫌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处理意见
(一)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四川荣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华邦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阿坝州国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四川精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有限公司、四川中科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都华奥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四川银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创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9家检测机构移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其中,四川荣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华邦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由厅综合执法监督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由相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处理决定,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1)13号)等规定实施信用扣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后,我厅将依法依规不予延期。
(二)对XX苑(7“、11“、12“楼及相应地下室)地上部分、阿坝州州级机关幼儿园综合大楼新建项目、高新西区天润路777号GX14-1-310号地块商业项目,商业、办公、酒店及配套设施项目2标段(西城中心)、医院及配套设施(成华区七医院新址修建工程项目)5个在建项目,涉嫌存在弄虚作假取样、送样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移交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对虚假试样所代表的施工区域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处理,确保建筑工程结构质量安全。
三、下步要求
(一)成都、阿坝两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组织实施复查工作,并将整改及复查情况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我厅。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抓实抓细系统治理各项工作,严厉打家击样品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系统治理走深走实。
(三)各地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全面开展检查和重点抽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将加强工作调度,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曝光一批、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促进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