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复了,省级团体标准是否与省级地方标准是否同级?/申报国家级质检中心需要什么条件?等3个试验检测领域近期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地方标准的实施
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但是:较新的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请问我是否应该遵守实施条例的规定,认可地方标准可以是强制性标准?
标准创新管理司:
您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于1990年发布,为旧版《标准化法》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2018年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规定,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条例》中与《标准化法》规定不一致的,请以《标准化法》规定为准。
二、省级团体标准是否与省级地方标准同级
问:您好!想咨询一下您!我们制订的省级团体标准(广东省水产学会/广东省休闲渔业协会)是否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同级别?或者高于地级市制定地方标准?
标准创新管理司: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主体和制定范围不同,二者之间不存在级别高低的差异。
三、申报国家级质检中心
申报国家级质检中心需要什么条件?已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法人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国家质检中心吗?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你好,已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法人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国家质检中心,具体要求参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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