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规定,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 2022 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2022〕192 号)要求,现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规程》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能力验证是当前判断和监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主要技术手段之一,不仅可以识别检验检测机构在样品处理、数据分析及结果报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改进的机会,同时可以发现机构在检测、校准和检验结果与同行间的差异。因此寻求并参加能力验证也是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随着社会各界对检验检测机构数据可靠性要求的提高,能力验证活动也越来越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管机构的重视。
为了规范能力验证活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提升机构的能力水平,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规程》地方标准,规定了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实施的具体步骤和相关要求,统一相关技术文件的格式和基本内容。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