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射线是比X射线波长更短,能量更高的一种电磁波,具有极强的穿透力。γ射线探伤就是利用γ射线的穿透性和直线性来探伤的方法。以下是γ射线机在固定和移动操作时的透射检验的工作方式及透射检验中放射源和放射源源托的更换。
一、透射检验的工作方式
透射检验应只使用拥有国家规定的有资质单位认证的射线设备(γ射线设备),射线设备的名称与类型获得许可用于固定或移动检测应用。如果射线设备没有经过资质认证,应在主管部门认证的检测机构(专家)依据GB/Z41285.6一2022进行检验证明。检验应每3年重复一次。
γ射线照相设备操作分为关闭状态、待机状态、工作状态。在关闭状态中,工作容器中的放射源处于屏蔽状态同时已关闭;在待机状态中,工作容器中的射线源处于屏蔽状态;其他状态都属于工作状态。
在第一次开启工作容器前,射线防护负责人或射线防护专职人员应在现场确认以下内容:
1、γ射线设备无缺陷状态,射线透照管和遥控装置电缆管无裂纹和挤压,以及在射线防护技术中具有关键地位的遥控装置电缆驱动器无裂纹和挤压。
2、因放射源发射和接收射线过程中几乎没有衰减,射线透照管的长度应低至,尽可能适应各种情况的检测对象。放射源的发射与接收应均匀快速进行。应保证发射和接收时间不超过10s,允许通过移动放射源实现,不予考虑控制区的局部变化。
3、射线防护负责人或射线防护专职人员在现场应确保,在所有的透射检测中尽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使用限制射线束的光圈。每次辐射照射结束后,应马上将放射源放回工作容器中,并使其处于待机状态。射线防护负责人或射线防护专职人员在现场通过剂量测量仪器检验和保证放射源处于工作容器中。在转移射线设备时,应进一步关闭放射源。没有伸缩装置的设备可参照上述操作。
二、透射检验中的放射源和放射源源托的更换
(一)放射源的更换
放射源的更换应得到相关许可。应在具有足够屏蔽作用的设备中(例如在一间热室)使用远程夹具和固定设备,完成安装或拆卸带有密封放射源的放射源源托的工作。屏蔽应考虑更换停留时间,保证在一次正常的放射源更换过程中人员接受到的剂量应不超过500μSv。
(二)放射源源托的更换
放射源源托的更换(将含有放射源的放射源源托从一个工作容器中更换到另一个工作容器)应得到相关许可。在安装或拆卸带有放射源源托的工作容器过程中,应使用具有足够屏蔽作用的转注设备。对于放射源源托的更换,应制定一个专用的书面射线防护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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