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2085《光学和光子学环境试验方法》的第1部分。GB/T1208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
——第2部分:低温、高温、湿热;
——第3部分:机械作用力;
——第4部分:盐雾;
——第6部分:砂尘;
——第7部分:滴水、淋雨;
——第8部分:高内压、低内压、浸没;
——第9部分:太阳辐射与风化;
——第11部分:长霉;
——第12部分:污染;
——第14部分:露、霜、冰;
——第17部分:污染、太阳辐射综合试验;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
——第22部分:低温、高温或温度变化与碰撞或随机振动综合试验;
——第23部分:低压与低温、大气温度、高温或湿热综合试验。
本文件代替GB/T12085.1-2010《光学和光学仪器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与GB/T12085.1-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内容(见第1章,见2010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电气(包括静电)”(见3.1);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内容(见3.1、3.2、3.8、3.8.2、3.8.3、3.8.3.1,2010年版的2.1、2.2、2.8、2.8.2、2.8.3、2.8.3.1);
——删除了3.11定义中的“这应由合同双方达成协议”(见3.11,2010年版的2.11)。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9022-1:2016《光学和光子学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术语、试验范围》。
本文件与ISO9022-1:2016相比做了下列结构调整: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章;
——第3章对应ISO9022-1:2016的第2章;
——第4章对应ISO9022-1:2016的第3章;
——第5章对应ISO9022-1:2016的第4章;
——增加了附录A的条号。
本文件与ISO9022-1:2016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更改了第1章范围的内容,以符合我国标准用语习惯;
——更改了国际标准2.1和2.8.2中的定义内容,以符合我国标准用语习惯;
——将国际标准中2.2术语和许用术语合并为术语“光学和光子学仪器”,有利于名称统一。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删除了国际标准2.2、2.5中的示例;
——附录A中用修改采标的GB/T12085代替ISO9022,更改了附录A中条件试验方法36、37的名称。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理工大学、重庆银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合肥知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奥卡光学仪器有限公司、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航天瑞莱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千欣仪器有限公司、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雄博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湛京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宁波舜宇仪器有限公司、宁波华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利来光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慧利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唯视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教学仪器有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薇、李书山、陈文、孙琳、吴周令、王国力、张韬、杨泽声、高波、王新、华越、陈坤峰、姜冠祥、鲍金权、胡森虎、孔燕波、毛磊、洪宜萍、韩森、王蔚生、王国瑞、李晞、冯琼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12085.1-1989,2010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