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3.15,近日中国之声报道了陕西宝鸡市“1700多份质检虚假报告”的事件,引起了行业内激烈讨论。
今天,给大家也整理了一些历年工程检测单位造假事件,当前诸多事故都在提醒我们工程检测单位,切莫轻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一、陕西宝鸡1700+份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造假
(一)事件
2022年3月14日,据央广网报道,陕西宝鸡市一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被人假借其名义伪造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据不完全统计,涉事造假报告有1718份。其实早在2013年,就有人伪造了该检测机构的印章,于2015年和2017年先后用于宝鸡市东仁新城26号楼南侧钢结构扩建工程、陇县实验小学风雨操场项目钢结构的检测报告中。
(二)处罚结果
上述事件中发生伪造行为的被告人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二、河北14家检验检测机构因数据造假被撤销资质
(一)事件
2021年10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对全省80家建设工程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其中14家机构数据虚假,8家机构数据不实,3家机构盲样考核不合格,3家机构盲样考核缺考,1家机构主动注销资质,1家机构主动暂停资质。
(二)处罚结果
对于这14家出具虚假报告的机构,依照《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将机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由机构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依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第39号)对数据虚假对应的资质认定项目进行撤销处理。
三、成都7家检测机构被责令限期整改
(一)事件
2021年4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四个检查组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方式,共抽查了28家在蓉开展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市场行为;从检查情况看,有超资质范围开展检测;不按照规定方法、程序开展检测;样品无唯一性标识、收样台账记录的样品与现场样品不符;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检定不满足要求;检测过程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追溯性差;涉嫌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
(二)处罚结果
7家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全市通报,实施约谈告诫,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检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信用扣分,有关情况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四、绍兴官方通报轨交工程造假案
(一)事件
2020年6月12日,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在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SXGD1-TJSG-10标段)进行质量安全巡查时,发现群贤路站盖板下临时立柱钻孔灌注桩(LZ-B3补),未进行桩身取芯的情况下,绍兴某检测公司出具了1份“检测简报”。现查实,该“检测简报”系施工单位伪造所为。
(二)处罚结果
在这个事件中,中铁十六局工程资料管理人员齐某,未履行工作职责,为逃避责任追究,编造数据,擅自编制补强桩“检测简报”,随后到检测单位趁工作人员不备,加盖该单位检测报告专用章,造成“伪造检测报告事件”,最终造成了中铁十六局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更多事件
因轻视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而发生的造假事件还有很多,例如:
1、2020年海口科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在文明东越江通道项目中存在对文明东越江通道项目混凝土抗渗试块检验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对其上述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
2、2019年,广东省广州市10家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被通报,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诚信扣分;
3、2018年北京市住建委通报,北京天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责令改正、罚款10万元、依法吊销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山东省质监局发布首批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山东新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通报,将面临罚款、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我们可以从这些通报案例中发现,有的检测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形同虚设,风险事故的发生最终可能会导致机构被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受到重罚甚至给机构负责人判刑。体系是保证质量的前提,逐年从严的监管下,检测单位必须能经得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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