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侧免费下载PDF完整版标准文件:DB 14/T2729-2023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质量控制技术规范.pdf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太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旭春、李风琴、李秀萍、商惠珍、徐计宏、郭建娥、郝瑞岗、李俊生、王君霞、阎智伟、邓云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作场所噪声测量质量控制基本要求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的质量控制,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85.1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5173电声学声校准器
GB/T15952电声学个人声暴露计规范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189.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JJG176声校准器检定规程
JJG188声级计检定规程
JJG778噪声统计分析仪检定规程
JJG980个人声暴露计检定规程
CNAS-GL042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工作场所噪声测量
在工作场所噪声调查、识别的基础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劳动者噪声接触水平进行测量、判定的一种技术服务活动。
3.2参考声压级
为测试声级计的电声性能而规定的声压级。
[来源:JJG188-2017,3.19]
4.基本要求
4.1组织与管理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制定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控制方案或计划,明确测量过程控制的具体措施要求,保存质量控制记录,监控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和质量。
4.2人员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技术人员的上岗前和在岗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技术人员应接受物理学、声学基本理论及有关噪声相关的基础知识、相关标准、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的现场调查、操作、计算、结果报告等过程的实践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场所噪声测量。
4.3测量仪器
4.3.1声级计(含个人声暴露计)的性能参数应满足《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T189.8的相关规定,不同噪声类别噪声测量仪器性能参数选择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4.3.2声级计、声校准器应按照其相应检定规程中的检定项目进行检定/校准,并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声校准器在两次检定期间,参照《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CNAS-GL042进行期间核查。
4.4能力验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参加工作场所噪声测量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
4.5质控方式
4.5.1现场调查、测量计划、测量记录、数据处理、结果报告的质控以资料审核为主,必要时电话询问、现场核查。现场测量过程质控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对现场测量过程操作的规范性、正确性进行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