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
为规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行为,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行业监管和机构自律,改变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乱象,为《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修订提供合理建议,2018年4月19至20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组织有行业代表性的A、B、C级无损检测机构进行了座谈,共 50家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重点围绕《规则》的“修订要求”分组进行了讨论。
特设局相关领导也非常重视,亲临各小组听取意见并进行指导和引导。
现将本次座谈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汇总,供《规则》修订参考:
一、赞同“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无损检测机构核准的条件,重点提高人员条件”。
建议:
申请核准机构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Ⅱ级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
申请B级的检测机构,Ⅲ级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Ⅱ级人员数量不少于45人;
申请A级的检测机构,Ⅲ级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Ⅱ级人员数量不少于60人。
二、赞同“增加对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
期望总局多管齐下、全方位管理,加强对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建议:
1、落实对机构的抽查比例,加大对被举报机构的查处力度;
2、充分发挥省市各级政府监督部门的作用,完善属地监管机制,加强对机构的日常监管;
3、发挥协会、同业会以及石油石化等第三方质量大检查作用,加强对检测机构施工过程的监管;
4、建立人员和机构黑名单制度,加快诚信平台建设;
5、建立进入、退出机制,控制检测机构合理数量,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空间。
三、赞同“鉴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拟取消Ⅰ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行政许可的考虑,此次对无损检测机构调整人员资格的要求进行调整”。
建议:
1、操作人员由企业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向协会备案;
2、协会确定培训要求,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学时等,统一证书样式;
3、操作人员对检测作业的真实性、工艺纪律的正确执行负责,要在检测报告相应部位签字,在报告中留下履职痕迹。
四、赞同“细化现场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简化换证的程序和要求”。
建议:
1、机构核准换证周期由4年延长至6年,要从重资质评审向重过程管控转变,通过强化过程管控,规范机构技术服务过程的行为;
2、换证评审时,合理要求现场评审时到场人员数量和比例要求,只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到场要求,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责任师等,尽量减少对现场检测工作的影响,为企业减负。
五、赞同“对无损检测机构分为 A、B 级,实施分级许可。对 A 级机构的工作范围进行合理的限定”。
赞同恢复分级许可,建议取得的级别与从事的业务范围挂钩,并按照承压类特种设备类(级)别界定各级别检测业务范围。
六、增加无损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前向当地质监部门告知的要求。
赞同增加该要求,利于机构的监管和自律。
七、其它意见、建议
1、鉴于新的《核准规则》(管理办法)修订变化的内容较大,建议对于已经取得机构核准的企业,对其换证定级设置合理的缓冲期或过渡期,建议为一个换证周期。
2、建议人员资质注册周期由1 年延长至2年,利于机构人员的稳定。
3、建议明确检测分包质量主体责任,禁止检测整体违规分包行为,只允许劳务分包、工序分包等。
4、为避免低价恶性竞争,进而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甚至出现造假行为,建议出台有力措施约束、禁止最低价招标行为,如在特种设备行业明确业主(建设单位)方质量主体责任,使其慎重把最低价格为招标的唯一条件;明确对于公众安全影响较大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检维修、改造等招标,不得以最低价作为招标的唯一标准等。
5、检测机构在工程施工中话语权低,这种状况既有机构自身不自律、自重的原因,也与检测机构在工程施工中边缘化、合同地位处于弱势的现状有关,加大了机构弄虚作假的风险。为使检测机构能够真正履职尽责到位,把好质量关,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检测机构在工程施工中的地位,如明确业主(建设单位)直接与检测单位签订合同。
6、建议由协会或政府监管部门出面推动企业整合优化,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本次座谈会,尽管各级别检测机构立场不同,意见有所分歧,但绝大部分机构能够站在更高层面去考虑问题,从国家大势、行业发展去认知,能够正确认识、积极面对,认为新的管理办法从提高门槛、加强监管、细化评审、简化换证程序、分级界定检测业务范围等系列措施、办法,必将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机构在近些年的发展中的确出现很多问题,这是总局不想要的结果,也不是各个检测机构想要的结果,我们应更多的看到整个行业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逐渐壮大,出现的问题都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我们相信,在总局的正确引领下,行业发展一定会尽快走向正规,不断做大、做强、做专。
以上意见、建议是各机构充分讨论的结果,希望能够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修订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