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现场快速检测方法适用于外墙保温系统使用的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试验。此方法获得的结果,不能用于描述或评定外墙保温材料在实际着火情况下所呈现的着火危险性,只能作为评价某种火灾危险性的一个要素,该方法考虑了材料在特定应用时着火危险性评定的所有相关因素之一。
一、试验原理
将一个试样垂直固定在向上流动的标准混合气体的透明燃烧筒中,点燃试样顶端,并观察试样的燃烧特性,把试样连续燃烧时间或试样燃烧长度与给定的判据相比较,根据判据判定试样的燃烧性能。
二、设备和试样的安装
1、试验装置不应设在风口,也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强烈日照或人工光照,以利于对试验火焰的观察。
2、按照标称燃烧性能级别,选择对应的试验用标准混合气体。
3、确保燃烧筒处于垂直状态,将试样垂直安装在燃烧筒的中心位置,使试样的顶端低于燃烧筒顶口至少100mm,同时试样的最低点的暴露部分要高于燃烧筒基座的气体分散装置的顶面100mm。
4、调整气体流量计,使氧/氮标准混合气体在23℃±2℃下以40mm±2mm/s的流速流过燃烧筒。在点燃试样前至少用混合气体冲洗燃烧筒30s。确保点燃及试样燃烧期间气体流速不变。
三、点燃试样
将火焰的最低部分施加于试样的顶面,不能使火焰对着试样的垂直面或棱。每个试样较多施加火焰30s,每隔5s移开一次,直至点燃试样。移开时恰好有足够时间观察试样的整个顶面是否处于燃烧状态。在每增加5s后,立即移开点火器,观察整个试样顶面是否能够持续燃烧,此时试样如果被点燃,开始记录燃烧时间和观察燃烧长度。
四、单个试样燃烧行为的评价
1、当试样点燃时,开始记录燃烧时间,观察燃烧行为。如果燃烧中止,但在1s内又自发再燃,则继续观察和计时。
2、如果试样燃烧行为满足燃烧时间未超过180s和燃烧长度未超过试样顶端以下50mm两个条件,记作“○”反应。如果燃烧时间或燃烧长度两者任何一个超过上述规定的相关值,记下燃烧行为和火焰的熄灭情况,此时记作“×”反应。
3、移出试样,清洁燃烧筒及点火器。使燃烧筒温度回到室温,或用另一个燃烧筒代替。
4、重复试验三个试样,按1、2和3评价每个试样的燃烧行为。
五、结果的判定
三个试样至少有两个在超过(四、2)中相关判据以前火焰熄灭,记录的是“○”反应,则试样的氧指数不低于指定值。相反,试样的氧指数低于指定值。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氧指数数值判定结果,试样的燃烧性能需要满足以下要求:B1(快)级氧指数值≥30%;B2(快)级氧指数值≥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