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的动态管理,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8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等规定,我厅制定了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17〕113号),并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试验检测机构能力变化、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变化(包括人员、设备、环境等)与等级能力的符合性等。
二、检查时间
“双随机”检查定于2023年9月至12月开展,具体检查时间将在检查开始前24小时通知。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对象
本年度检查范围为在广东省注册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级、丙级及结构类乙级等级的试验检测机构,据此建立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丙级)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附件1)。检查对象在名录库中抽取。
四、抽查比例
抽查比例为不少于检查对象名录库试验检测机构总数的10%,抽取原则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及上一年度比对试验结果等情况确定。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在《工程质量管理处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人员名录库》“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子库中抽取;同时邀请行业内技术专家参与,技术专家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乙丙级)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六、检查程序
检查采取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完成后,现场反馈检查意见,并填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表》(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将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结果、整改要求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在检查完成后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廉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