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4822-2015《锯材检验》,与GB/T4822-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5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尺寸检量”一般要求中材积计算内容(见2015年版的4.1.4);
——更改了平行整边锯材宽度检量要求(见4.3.1,2015年版的4.3.1);
——更改了锯材厚度检量要求(见4.4.1,2015年版的4.4.1);
——更改了节子检验要求(见5.2,2015年版的5.2);
——将“钝棱”更改为“缺棱”,并增加了“锐棱”检验要求(见5.6,2015年版的5.6);
——增加了锯口缺陷、树脂囊、扭曲、菱形变形检验要求(见5.7、5.9、5.11、5.12);——增加了检量工具的精度要求(见6.3);
——增加了等级标志“喷涂”标志方式(见7.1),更改了锯材等级标志符号中特等锯材标志符号(见表1,2015年版的表1);
——增加了材积计算(见第8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浙江安丰居家居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青城机械有限公司、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久盛地板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沭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桂林毛嘉工艺品有限公司、湖州市检验检测中心、红木枋家居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黑龙江科技大学、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华、何金存、张佳彬、李刚、陈松武、杨晓龙、徐蕊、任拓、滕克勇、毛维亮、翟峰辉、赵康军、张晶、郑拓宇、孙龙祥、单志超、庄倩、董仁国、张超、韩承东、张庆鹏、周志芳、李晓彦、张辉、沈娟霞、潘博、任彬彬。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4年首次发布为GB4822.1-1984;
——1999年第一次修订时,并入了GB4822.2-1984《锯材检验尺寸检量》和GB4822.3-1984《锯材检验等级评定》的内容;
——2015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