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7-18日,生态环境部对濮阳市开展专项监督帮扶期间对光远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通过随机数、计算公式伪造监测数据,现场在出具分析数据的电脑上查获大量用于伪造监测数据的excel表格,且有持续使用痕迹。此类表格可使用随机数和预设的污染物浓度,通过公式计算反推伪造增重、峰面积、吸收度等指标,涉及多项污染物。
接到生态环境部专项检查组移交的案件线索,濮阳市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指示,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行动,连夜询问涉事人员、查封相关设备锁定证据,对该公司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经查,该公司实验室电脑保存的部分检测报告采用数据与实验室作出的原始检测数据不一致,数据存在改动现象。例:通过查证该公司对某企业的检测项目相关数据发现,实验室分析人员发送的原始数据中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数值为7.62、7.55、8.83,而最终用来编辑报告的非甲烷总烃数值为3.62、4.55、3.83,没有采用实验室原始数据,且与原始数据相比,最终数据进行整数位减小、小数位不变的修改。同样问题体现在其他3份报告,此4份检测报告涉嫌存在弄虚作假,后经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认定为虚假报告。
同时,经查自2023年以来,光远检测有限公司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作出行政处罚1次、2次。该情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公安部门。
市公安部门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已于2024年6月19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立案号华龙(食药环)立字〔2024〕813号)。随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其持续深入调查,陆续发现该公司出具的部分检测报告涉嫌弄虚作假。公安部门已对该公司实验室设备及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企业开展环境自行监测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更是环境自行监测的生命线。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是为了帮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而聘请的专业机构,可以弥补企业环保专业的短板。但是少数第三方环保机构受利益驱使,弄虚作假,主动或被动地帮助排污企业蒙混“过关”,成为环保违法的“帮凶”,严重扰乱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
目前,濮阳市生态环境领域数据造假“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正如火如荼进行中,濮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将依照自身职责,持续做好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规范环境监测机构的检测行为,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做到对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检验机构“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