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结算时,经常出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到底由谁承担的争议,有时甚至连被委托的检测单位也不清楚此费用由哪个单位承担,出现此争议的原因主要是没有理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与检验试验费两者的区别。
一、两者的定义
1、检验试验费的定义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检验试验费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
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按有关规定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的定义:
根据2023年修订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还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二、两者的区别
1、两者实施的主体不一样。
检验试验费是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进行材料、设备或工程检验试验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可以自行检验试验,也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试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建设单位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建设单位必须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两者的要求和检测结果的效力不一样
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或委托进行的检验试验,不需要第三方监督、见证,其结果是施工单位的自检证明,只能作为施工单位内部质量管控资料,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需要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实施见证,施工人员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其检测结果是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三、总结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都对工程质量负有管理责任,都要对材料、设备、构件等进行检验检测,但两者的作用不同。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施工和交付主体,必须按合同提供合格的工程,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自检自控,对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验试验。检验试验费是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生产所需费用,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的接收主体,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就是其中重要一环。建设单位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不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内。
“当施工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经建设单位检测不合格的,其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检测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支付。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此规定进一步体现了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