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96——2005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与GB/T 1596——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对比样品:符合 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改为“对比水泥:符合 GSB 14——1510规定,或符合 GB 175 规定且同时满足本标准中相关要求的42.5 强度等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见 3.2,2005年版的3.2);
——在技术要求中,“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增加了“SiO₂、A1₂O₂、Fe₂O3;总质量分数、密度和强度活性指数指标”;Ⅱ级粉煤灰的细度指标由原来的“45 μm 方孔筛筛余不大于25%”改为“45 μm 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Ⅲ级粉煤灰烧失量由“不大于15.0%”改为“不大于10.0%”(见6.1,2005年版的6.1);
——在技术要求中,“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增加“SiO₂、A1₂O₂、Fe₂O3 总质量分数和密度”指标(见6.2)
——将放射性指标由“合格”改为“符合 GB 6566 中建筑主体材料规定要求”(见6.2,2005年版的6.3);
——当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工艺时产生的粉煤灰需检测板水亚硫酸钙含量,增加了规定指标及试验方法(见6.4和7.5);
——增加了放射性试验样品配比(见7.9);
——粉煤灰需水量比试验中对比水泥胶砂流动度由“130 mm~140 mm”改为“145 mm~155 mm”,同时修改了试验步骤(见附录A.3和A.5,2005年版的B.3和B.5).
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