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对珠三角地区和渤海地区开展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抽测和比对监测。2020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在此次抽测中,共对229家企业的自动监测设备开展了比对监测,其中有159家企业比对不合格,不合格率近70%。
在环保领域内,常把生态环境的管理、生态环境的治理比作一座大厦,这大厦要屹立不倒,就需要支撑大厦的柱子——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环境监测数据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也是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换句话说,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也是我们环保工作的生命线,要打好污染攻坚战,环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就必须得到保障。
然而,2019年珠三角地区和渤海地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抽测和比对监测结果表明,我国部分企业环保自动监测数据存在失真情况。
污染监测数据失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测设备的不严谨。一般来说,环境监测类仪器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生产和质量检测,而使用方也需要按照技术准则进行安装、调试和监测。但在实际情况中,自动监测设备往往不是标准化产品,仪器供应商会根据排污企业生产线的功率和排放要求等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量程和误差范围,这也就造成了监测误差。
而另一方面,市场上生产环境监测仪器的企业繁多,各类检监测仪器“百花齐放”。但市场的复杂性造成了产品的良莠不齐,致使使用方购买到不合格产品的概率提高。
再者,排污企业购买污染监测设备时,往往采购的并不是统一品牌。不同的设备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技术规格,因此监测出的数据也可能存在差异。
以上种种都表明,给环境监测设备一个统一的“度量衡”至关重要。这也就是说,我国还需加强环境监测类设备的标准修制订,为仪器仪表行业及环境监测行业提供科学支撑。当然,各大企业也需要积极主动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