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引用了下列文件:《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JJF 1181-2007《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OIML R134国际建议《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Automatic Instruments forWeighing Road Vehiclesin Motion〉2004年第五草案版。》。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带有承载器并包括两端引道在内的,通过对行驶车辆的称量确定车辆总质量和(或)车辆轴载荷的一种自动衡器。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简称动态汽车衡。
高速预检自动衡器
用于对载货车辆在高速行驶状态下进行预先检测称量,以在静态称量前预先确定车辆总质量和(或)车辆轴载荷的动态汽车衡。
本规程适用于安装在称量控制区域内,并规定行驶速度范围的,以确定车辆的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车辆总质量的高速预检自动衡器(主要为石英式、窄条式等类型动态汽车衡)。在车辆通过承载器后能自行指示(显示或打印)车辆总质量、车辆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
高速预检自动衡器主要由载荷承载器、(石英式、窄条式)称重传感器和动态称量显示控制器组成。必要时还应具有打印装置、车辆引导装置、车辆识别装置、轴组识别装置和运行速度测量等装置。
确度等级
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的准确度等级
高速预检自动衡器的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的准确度等级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D级、E级和F级。注:对于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 同一台高速预检自动衡器可具有不同的准确度等级。
车辆总质量的准确度等级
高速预检自动衡器车辆总质量的准确度等级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2级、5级和10级。
通用技术要求 安装与使用适用性
高速预检自动衡器应设计、制造成在高速预检自动衡器的使用现场适用于各种预期称量车辆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使用环境和运行方式上的适用性。
高速预检自动衡器的安装应尽可能减少安装环境条件对高速预检自动衡器的不利影响,承载器与地面之间应无空隙,保证没有任何碎石或其他物体影响高速预检自动衡器的准确度。若安装的一些细节确实对称量操作有影响(如地基的水平、路面平整度等),则应在动态称量记录中表示。
控制衡器
利用控制衡器,通过整车静态称量确定参考车辆约定真值,该控制衡器应确保其确定的参考车辆约定真值的误差不超过本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MPE的1/3。
若参考车辆从控制衡器到被测高速预检自动衡器必须要经过相当的距离,则应对环境条件密切关注。应尽可能避免出现因天气的差异可能引起的误差确定的情况,同时还应考虑燃油的消耗和其他因素给参考值可能带来的影响。
参考车辆
用于动态称量的参考车辆应是政府有关部门允许的,并且是被高速预检自动衡器预期称量的车辆。应从下列两种车型中至少选择一种车型:
——四轴的刚性车辆;
——五轴的非刚性车辆。
约定真值、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的平均值、修正平均值的确定方法